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 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******
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 、挪用公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 ,并讯问了被告人 ,听取了辩护人 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 、林管局局长,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,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,哈尔滨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,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 ,为他人谋取利益 ,以及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 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 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,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 ,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,谋取个人利益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。
(文图 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