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******
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,中央组织部 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的基本原则、内容标准、方式程序、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。
考核规定明确 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的方式主要 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、专项考核 。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 的总评 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,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%。
考核规定提出,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,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,全面考核德、能 、勤 、绩、廉,突出对德和绩 的考核。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 、管理监督 、激励约束、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 ,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 、职务、职员等级、工资和评定职称、奖励 ,以及变更、续订、解除、终止聘用(任)合同 的依据 。
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 ,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 ,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,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,体现不同行业、不同类型、不同层次 、不同岗位工作人员 的特点和具体要求。
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原人事部印发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》已实施20多年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,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 的新问题、衔接新政策,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